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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家庭装潢设计的多样化和装潢材料的日益更新,装潢施工方法也随之改变,故在98工艺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班可
  工艺标准》。此标准与《班可质量标准》、《班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共同构成南京班可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标
  准。
   
  1、适用范围
  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
   
  2、定义
  2.1家庭装饰工程施工
    是指对居民住宅(包括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室内空间及相关环境按设计图纸进行装饰装修的施工,并达到一定的的功能要
    求和艺术效果的过程。
  2.2工艺标准
    指在家庭装饰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性、功能性及美观要求,完成某一分项工程所采取的施工方法、用材要求、操作
    程序的规定
     
  3、本工艺标准与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相悖之处,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本标准所列为一般做法.如设计有特殊要求,另参照相应标准。如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特殊情况可采取其它办法,但必须
    保证安全性、功能性。本标准解释权属江苏锦华装饰工程公司工程部。
     
  4、班可施工工艺标准
  4.1 木工
    4.1.1 地板木龙骨基层采用干燥落叶松或本松,上侧单面刨光,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得小于3cm*4cm。龙骨间距视地板规格
    定,但不得大于300mm。
    4.1.2 地板木龙骨固定采用木针、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钉子不小于3.5寸
   
    4.1.3 清水漆踢脚线采用9mm中纤板或9厘板满铺作基层,贴饰面板后用实木线收边。踢脚线高度按设计施工。
    4.1.4 踢脚线基层固定采用木楔钉子固定,木楔采用电锤打眼,钻头为10-12mm,间距不大于400mm,并成之字形排列。
    木龙骨隔墙上踢脚线基层须固定在木龙骨上。
    4.1.5 混水踢脚线可采用12厚中密度板或12厘板,与墙面固定方法同5.1.4
    4.1.6 现场制作的清水漆工艺平板门扇基层采用双层18厚木工板框或松木板框,内置木工板块或木方,间距不大于
    200mm,外贴饰面板压制而成,木工板框宽度不小于8cm,压门时间不小于48小时。双层木工板之间、木工板基层与饰面板
    之间应满涂木胶。门扇收边条厚度不小于7mm。混水门的做法同清水,外贴柳桉三夹板,不许拼接,必须整板或挖空,门
    扇四周不需实木收边。乙供混水木门除业主特别要求外,最好采用模压门。
    4.1.7 如无特殊情况,清水漆门窗套采用木工板作基层,门套有铰链侧为二层木工板或内置木方,门铲口线采用9厘板或
    9厘中纤板作基层,外贴饰面板,并用厚度不小于4mm的实木线收铲口。门窗套贴脸规格按设计要求。
    4.1.8 混水漆门窗套用木工板作基层{特殊情况除外),柳桉三夹板贴面,门铲口可采用密度板,门窗贴脸采用白木线条或
    其它线条,规格按设计要求。
    4.1.9 厨、卫贴脸必须盖在磁砖之上,严禁同磁砖平接(阳台半高墙砖除外),且底面高度应离地面0.3-0.5cm。
    4.1.10 百叶门线条厚度不小于0.6cm,间距宜为1.5cm左右。
    4.1.11 清水家具柜门采用12厚或15厚多层板框,或采用1 2厚或15厚中密度板框或松木板框,内置同材料板块作基层,外贴饰面板,内贴饰面板或榉木板压制而成,压门时间不少于48小时。柜门收边条厚度不得小于4mm。书柜、酒柜门内外饰面板宜一致,有玻璃门的柜子内部板贴饰面板(白色或有关设计要求除外)。
    4.1.12 石膏板吊顶采用白松或其它材料木龙骨,必须刷防火涂料,木龙骨毛料规格不小于2.5,3.5cm,间距不大于400mm,采用双向龙骨,木吊筋间距不大于800mm,木吊筋严禁插入结构板中。如设计无特殊要求,采用单层木龙骨。石膏板与木龙骨之间应采用自攻丝作最终固定。
    4.1.13 一般家具结构板采用18厚富丽板(双面贴或单面贴木工板)做基层,统一采用厚度不小于4mm的实木收边。如为白色则采用18厚三氢聚氨脂板做基层,采用白色厨柜收边条收口。家具靠墙背板采用9mm同色单面贴密度板,如为白色则采用5厘板加贴宝丽板。
    4.1.14 抽屉侧板基层采用富丽板或三氢聚氨板,抽屉上口采用不小于4mm的实木线条收边。如为白色则采用厨柜收边条收口。抽屉底板厚度不少于5mm,表面颜色应与侧板匹配。
    4.1.15 如无特殊要求,厨柜采用防潮板,机制威盛亚防火板门。厨房地柜、卫生间地柜下口用塑料底盘加塑料板作踢脚线或其它防水材料作踢脚线。地柜台面与墙面之间必须用玻璃胶或专用密封胶密封。台盆、洗菜池、嵌入式灶台等与台面之间须采取密封措施。
     
  4.2 泥工
    4.2.1 贴墙砖之前,墙面基层清理干净,如原老墙面有石灰层,必须铲除石灰层并凿毛或刷水泥浆作毛处理,同时检查墙面垂直与墙角方正,确保墙砖贴好后,墙面垂直,墙角方正(原有墙面误差较大除外)。
    4.2.2 磁砖阳角必须兜45度清角,磁砖嵌缝应用批刀嵌白水泥浆,不允许用白水泥粉擦。
    4.2.3 卫生间、厨房间贴地砖前须刷防水二道,墙身防水离地300mm,冲淋房和浴缸水多的墙面要着重防水,背面是房间的墙面防水必须到顶。水电结束后地砖铺贴前必须做闭水实验。
    4.2.4 地砖铺贴前应清理基层,并浇水湿润基层,检查地面是否方正,确定好施工方法和流水坡度后方可铺贴,最后在门口做挡水板时一定要做好防水处理。
    4.2.5 厨、卫墙地砖交接处通常应磁砖压在地砖之上。
    4.2.6 厨、卫、阳台地面应比房间大厅地面低1cm左右。
    4.2.7 如无特殊要求,厨、卫地面与房间或厅地面之间应用大理石或镜面地砖做挡水板,标高同房间或厅地面标高,宽度同门套相同或根据实际需要。
     
  4.3 油漆工
    4.3.1 墙面、平顶乳胶漆做法为满批滑石粉腻子或成品腻子三遍,必须侧面灯光下打磨,再刷底漆一遍,乳胶漆面漆二遍。
    4.3.2 木材面聚脂漆二底三涂,即二遍底漆,三遍面漆。
    4.3.3 木材面硝基漆清漆为8—10遍。
    4.3.4 混水油漆刷理遍数不少于4遍。
    4.3.5 贴壁纸的墙面基层要涮清油一道作封闭处理。
     
  4.4 水工
    4.4.1 上水管道与燃气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交叉部分除外。
    4.4.2 上水管改造结束隐蔽前必须进行试压,试压20分钟后无渗漏,方可隐蔽,并在隐蔽前个别地方做防水处理(特别是墙面穿孔、门口挡水板处和破坏地面的地方),铺地板前需从新试压一次。
    4.4.3 水箱、洗脸池、洗菜池、热水器等用水设备进水口前应安装阀门。热水器出水口应安装阀门。
    4.4.4 洗脸池、洗菜池等冷热水接头应安装在下方,左热右冷。
    4.4.5 浴缸排水口应对准下水管口,并留检修孔,不贴墙地砖时下部重点水。(留备用磁砖3-5块)
    4.4.6 卫生器具排水管管径如说明书无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洗脸盆Φ32-50,洗菜池Φ40-50。
    4.4.7 如说明书无规定,座便器安装宜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并做好密封处理,底座不得用水泥固定,不能单用玻璃胶固定。
    4.4.8 安装完的卫生器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4.4.9 水路改造结束后画水路草图,竣工验收后应向业主提供水路图。
     
  4.5 电工
    4.5.1 家装电路为改造,而非重排,可以利用原有的线进行改造。如无特殊要求,电路排布为所有空调回路各自独放1路,所有照明为1路;厨房间插座为1路;卫生间用电设备及卫生间插座为1路;除厨、卫以外的所有插座为1路。其它房型均可参照上述方法。
    4.5.2 电路敷设采用PVC电管敷设,管内穿线为:照明为BVl.5,插座及空调挂机为BV2.5,空调柜机为BV4,卫生间及厨房线均为BV4线,不用的过渡盒必须用铁板封补。
    4.5.3 电路改造结束后,应分别对每一回路的相与零、相与地、地与零之间进行绝缘电阻测试,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5MQ,如有多个回路在同一管内敷设,则同一管内线与线之间必须进行绝缘测试。最后应对各用电点(灯、插座)进行通电试验。并在各回路的最远点进行漏电保护器试跳试验。
    4.5.4如无特殊情况,导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内电源线总截面积不超过管内径的40%。强、弱电线不得在同一管内敷设,不得进同一接线盒。管内导线不能有接头、扭接。导线在线盒内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吊灯内的照明线可用软管铺设。
    4.5.5 电管在跨越门口等施工时经常走动的部位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4.5.6电器线路与煤气热水管间距宜大于500mm,与其它管路宜大于100mm。
    4.5.7电线管不得采用直角弯和三通接头。
    4.5.8同一房间的开关插座如无特殊要求,应安装在同一标高,同一地方的成排开关插座,顶标高相同。
    4.5.9大功率用电器不能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4.5.10电路改造结束后画电路草图,竣工验收后应向业主提供电路图。